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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饰物

2014-08-16


民国时期女性出门头要带帽子,或者围巾、项链。在1926年到1927年间,广州城掀起了一股围巾热,从半冷不热的天气到大冬天,都可见女性围着一条围巾。原本围巾是冬天最冷时拿来围颈保暖的,但是当时学时髦的女子们,在入秋时期,衣服没添几件,脖子上却一定要围着一条围巾,遇到冷了,围巾实际上并不保暖,只有缩颈曲背,难怪有当时的人取笑他们围着各色的围巾,有如娼妓用的一般难看然而,当时的年轻男性们似乎不甘于让女性专美,不多时,围围巾热也在男性中流行开了,当时,敢于搭上一条被认为是妇女界使用的装饰品的男性还算少数,他们穿着大襟衫,加腊肠裤,再搭上那么一条东西,趾高气扬地走在马路上,莫不惹来许多非议的眼光。自然也就有很多人发表自己的意见,就此问题,当时在报纸上还引发了一场小小的争论基本上都对于男性围围巾抱着一种鄙视的态度,认为围巾配在大男子身上,样子何其别扭。甚至有满面胡子的大块头男性也扭扭捏捏地围着一条,则被讽为像“上吊一般”。可见在当时来讲,对于男性围围巾还是很难接受的。除了围巾,手巾也由女性专用,发展到后来许多男子也争先用起来,种种红红绿绿的手巾,光艳漂亮,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女性的饰品还有耳饰。耳饰从前就一直有,但是多为一小粒金色耳珠,作为女性的一种传统装饰。但是后来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加长,从半寸长到一寸再到二寸,大家都比赛着戴上上上的耳坠,更显得珠光宝气。而另一件珠光宝气的东西,则是手环。先是流行金的或玉的手镯;再后来貌似手镯的,而更有实用价值的手表就期待了传统金玉手镯,成为姑娘们手上装饰之必备物件。

  此外,手袋也是女士们出门所必不可省的“装备”。手袋起源于欧洲18世纪的钱包,最初荷包式的小包主要是为了装钱的,后来渐渐演化成大个的可以拿或挎着的手袋,方便女士们出门携带各种杂物。由欧洲传入中国后,手袋也受到了时髦女子们的喜爱,民国时的广州,爱时髦的女性们几乎是人手一个手袋。不要看拎在手上的一个小小的手袋,它的作用可是不可小看的,从手袋的容物中可以透露出其主人的身份。与荷包一样,手袋的最主要任务还是装钱用,手袋中银纸、铜板等货币的多少,可以大致看出手袋主人是属于年轻小姐、姨太太或是少奶奶、太太级别的人物。太太级别的赶时髦女性,为了显示其老成持重,袋中多装着笨重的铜板,除此以外基本无它物了;相对的,姨太太、小姐、少奶们的手袋里着丰富多了,除了必须的化妆用胭脂、镜子、梳子等物品外,还会有粉纸(姨太太)、信笺(小姐)、小孩用品(少奶)等等。且不论手袋中装着何物,单是拎着一小巧玲珑的手袋走在路上,似乎就能让女士们感觉良好许多。

  当时时髦青年的随身行李中有鞋抽、牙签、头梳、烟盒、眼睛、丝袜、手表、戒指等物,由此可见他们的行头是不少于女性的。

  价格不菲的西式手表,对于装饰品不多的男子们来说,真是一件既美观又现地位品位的东西。先是流行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再后来,怀表流行了,一下子个个都要装模作样的在胸前吊上一条表链,就算没有必要,走在路上还要时不时停下脚步,拿出怀表来看一看,以让人知道他是时髦的人。

  除了手表,当时时髦男子的必备装备还有当时称为“士的”的手杖,其实就是普通可见的手杖。不过因为年轻人认为如果叫做“手杖”,和老头子们用来助步的拐杖没什么区别,为了区别显示这是学的西方的做法,他们就直接将英文的“stick”音译为“士的”。拿着一根“士的”,学着英国绅士的模样走在大街上,让那些学了一点洋文的小伙子们感到得意洋洋。然而“士的”风还没吹多久,却又流行起拿马鞭了,就是西方用来策马的鞭子,和中国古时候的类似,但摩登青年们喜欢强调的是他的西式感。“士的”尚能够助步,防止走路不小心摔倒,但是马鞭之流行,就只能是一种流行装饰之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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